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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 兰亭迷踪 第二十七章 旁嗣(1 / 2)
小说作者:大力金刚掌   小说类别:惊悚   内容大小:132万字   

在距离瓜果摊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,丁瑞岐忽然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声,循声而去,原来是一个男婴被人扔在了街边,偶尔也有几个行人驻足看一眼,但谁也没捡,当时那个年景兵荒马乱的,自己家孩子都养不活,谁有闲心捡孩子呢

想孩子想疯了的丁瑞岐跟这帮人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,抱起孩子后,丁瑞岐发现孩子怀里插着一封书信,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一句话:望善人大发慈悲收养之,大恩大德来世必报。字写得歪歪扭扭的,好像是女子的笔体。

“哎,人有两种死法,要么撑死要么饿死”丁瑞岐仰天长叹,自己想要孩子都想疯了,没想到还有扔孩子的,什么世道呀看这封信上写的什么来世必报,看来这孩子他妈可能已经不在了,也不错,虽说生不了,但捡一个也凑合养了

兴高采烈的抱着孩子,年近古稀的丁瑞岐西瓜也不买了,跟小伙子一样一路小跑回了家,一辈子没孩子,吴氏自己也很郁闷,看见丁瑞岐忽然抱了个孩子回来,西瓜的事也忘了,赶紧打发伙计刘三出去请奶妈,然后把这孩子抱在怀里好一通亲

从此以后,老丁家算是有了后嗣了,丁瑞岐这才明白,算卦先生所谓的旁嗣,可能就是指这个。因为当年孩子书信里并没写明孩子的生辰八字,所以丁瑞岐就把捡孩子的那天当成了孩子的生日,并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丁建邦,意思是希望这孩子能建国兴邦,报效国家。

捡了孩子虽然高兴,但还有一件事让丁瑞岐觉得特别的奇怪,就是自己从孩子捡回来后,便总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来店里买鞋,看穿戴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夫人,平均一个月来一次,后来干脆到了一个月来两次的地步。每次都要买一双鞋,一不挑样子,二不看尺码,专挑最贵的买,要说鞋这东西,质量再差,也不可能一个月穿坏两双啊,所以有一次丁瑞岐实在忍不住了,便问这个女人,半年里买了二十几双鞋,到底是啥意思啊,是不是嫌这吴家鞋店的鞋做得太差不好意思开口退换啊

起初,这女的还不说,只是尴尬一笑,扔下钱拿了鞋就跑,后来这女的仍然风雨无阻的去吴家鞋店买鞋,丁瑞岐只要一问,这女的干脆连鞋都不要了,直接扔下钱转头就走。这一来,丁瑞岐可真是奇怪了,天下怎么有这种嫌钱多的大头啊好奇归好奇,但丁瑞岐也不傻,自从捡孩子以来就来了这么一个财神爷,八成这女的就是这孩子的妈。

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,这女的又一次上门的时候,丁瑞岐干脆把孩子抱了出来,结果不出所料,这女的看见孩子以后眼圈立即就红了。看了这情景,丁瑞岐赶忙让伙计把门关上,开始跟这女的询问起到底怎么回事。

这女的一看事已至此,干脆就抱着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实情说了,原来这女的姓何,叫何素灵,年轻时候貌美如花,曾是戏班子有名的角儿。本来有一个海誓山盟的相好叫陈德,但后来这陈德说要去留洋,一走就是十年,音信全无,看着自己青春一年年的老去,这何素灵干脆就对这个陈德失去了信心,心灰意冷之下,甘愿给湖北督军王占元当了姨太太。结果就在一年前,那个陈德忽然从英国回来了,想带着何素灵一起私奔回英国,这何素灵虽然人老珠黄已经失了宠,但一想到这王占元有钱有势有兵权,自己若是给他戴了绿帽子,父母肯定要遭殃,所以就回绝了陈德的要求。见何素灵不愿意,陈德无奈,留下地址后自己回了英国。而就在陈德走后两三个月左右,何素灵发现,自己已经怀上了陈德的骨肉。

后来,何素灵按陈德留的地址给陈德写了好几封信,都是石沉大海,看着肚子一天天的变大,何素灵无奈,只能偷偷的生下了孩子,为了掩人耳目,也只能把孩子扔在路边盼着能让好心人家收养。当初丁瑞岐捡孩子时,何素灵就在不远处看着,一直偷偷的跟着丁瑞岐到鞋店才离开。

说到最后,何素灵干脆扑嗵一声给丁瑞岐跪下了,希望丁瑞岐帮自己保密,并且能好好抚养这个孩子,说着给丁瑞岐递上了一张五百块大洋的银票,想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给丁瑞岐。

丁瑞岐听罢一叹气,一把拒绝了何素灵的银票,将自己一辈子无后的事与算命先生的话跟何素灵说了一遍,让何素灵放心回去。千恩万谢后,何素灵执意留下了一百块大洋的现钱后离开了吴家鞋店,从此再没来过。

三年后,吴氏告病而终,丁瑞岐一个人拉扯着这个孩子,日子也算过得去。但中国有句老话,不怕没好事,就怕没好人,吴家鞋店旁边有一个金福楼酒店,掌柜的金大林是地痞出身,据说还在汉口流氓头子刘贵苟手下做过事。民国九年四月,这个金大林忽然想扩建酒店,由于金福楼酒店左边是日本人开的商行,来头大动不了,所以便打起了吴家鞋店的主意,三番五次派人到丁瑞岐那里死磨硬泡,但丁瑞岐就是不同意,这金大林一怒之下便让人到吴家鞋店找茬打砸抢,但这丁瑞岐脾气也倔,宁肯买卖不做也要和这金大林死磕到底,面对一个八十多的老爷子,金大林虽说是地痞,也不好意思下死手。就在举棋不定的时候,手下一个姓王的伙计给他出了个主意,金大林听罢立即喜笑颜开,连声称好,当场赏了这个伙计五块大洋。

几天后,一个瘸腿的独眼老道晃晃悠悠来到了金大林的住处,一顿洒席之后,丁瑞岐家的噩梦就此开始。

起初,是伙计刘三在一天晚上被活活吓死,而后丁瑞岐便一病不起,眼看就没命了,汉口有名的郎中都请遍了,也没瞧出到底是啥病。当时丁建邦刚刚九岁,但说话办事已经有了十几岁大小伙子的风范,爹病重期间,丁建邦一边东跑西颠请郎中,一边伺候丁瑞岐吃喝拉撒,作为一个孩子,这些事让丁建邦着实早熟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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